司法亲子鉴定能委托他人代做吗?很遗憾,不可以。司法亲子鉴定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法院、公安局、公证处以及出入镜管理处等司法机构的一种鉴定。具有法律效力,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,需要本人到场办理,其他人是不能代做的。
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,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,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。换言之,不参与诉讼活动的,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,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。
需要打官司,诉讼到法院后,由法院启动的鉴定,才叫司法鉴定。相对于个人鉴定,司法鉴定具有公开,收费高等特点。某些特殊的场合依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,如遗产登记、户口登记、移民办理等。
司法亲子鉴定要求:
1.被鉴定人应由母-子-可疑父亲组成;
2.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。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;
3.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(或工作证)、孩子出生证(或户口)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;
4.出具由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,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、地址、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;
5.按照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,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。
司法亲子鉴定不管是对被鉴定人还是鉴定机构,要求都比较严格,建议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,预约司法鉴定时间。